1.負責承辦開發項目的政府報批報建手續包括立項及五證并在本部門規定時限內辦結;
2.負責承辦開發項目施工階段的有關配套手續,申辦開發項目所需的水、電、熱,氣、通信、閉路、道路等建設審批手續。并在本部門規定時限內辦結;
3.負責承辦開發項目程竣工后的相關驗收手續,并在本部門規定時限內辦結;
4.負責承辦商品房預轉銷,并在本部門規定時限內辦結;
5.負責承辦消防二次驗收;
6.負責協調公司相關部門及政府相關職能窗口;
7.負責對所承辦手續進行跟蹤并向部門經理及時匯報辦理過程出現的疑難問題;
8.負責制定月資金計劃及周工作計劃,并向部門經理提交;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