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項目: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劇本娛樂活動;文化場館管理服務;創業空間服務;園區管理服務;數字文化創意內容應用服務;租借道具活動;其他文化藝術經紀代理;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廣告設計、代理;文藝創作;電影攝制服務;資產評估;國內貿易代理;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寄賣服務;居民日常生活服務;業務培訓(不含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需取得許可的培訓);個人商務服務;禮儀服務;企業管理;旅游開發項目策劃咨詢;票務代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網絡文化經營;電影發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演出經紀;藝術考級活動;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考試發證服務;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